下列单、多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展览、商店、餐饮和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的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
3、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办公建筑等;
4、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5、大、中型幼儿园,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老年人建筑;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
火灾发生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所有消防应急照明和标志灯具立即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帮助人员安全、迅速、有序地逃生,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1.应急转换时间
在火灾突发的情况下,如正常照明关断,人们极易引起恐慌。对于人员比较熟悉环境的一般场所,在几秒钟之内即产生逃生的本能反应,此时照明中断可能引起较大混乱;对于人员密集场所,人员流动性大,人员特征和状态复杂,如商场、机场和车站等大型公共建筑,较长的地中断照明时间,必定会导致相互撞伤、踩伤等伤亡情况发生。因此,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1.5s,其它场所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
2.蓄电池组初装容量
100m 及以下建筑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90min;100m 以上建筑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180min;避难层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540 min。
图书馆是公共聚集场所之一,其特点是:电器设备多;图书资料多;人员流动量大,管理难度大。为了做好图书馆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对进出图书馆的人员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入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2、图书馆的各级领导要定期对馆内消防安全进行自查,及时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定期对馆内电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馆内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
4、进出各阅览室的楼梯、通道必须畅通,并悬挂“安全出口”标识等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5、制定“图书馆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对图书馆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学会对初起火灾的扑救和引导人员疏散的方法。
6、严格加强图书馆的消防安全值班制度,值班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并进行值班登记,确保图书馆的安全。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河北消防培训单位的河北建筑消防中心于2025/4/24 3:23:44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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